14/06/2024
大家好,今次想同大家探討一下一些客戶創業時的真實例子,尤其針對經營網上生意業務的問題。
儘管目前香港經濟低迷,但創業者依然層出不窮,有些是因為熱愛創新主動創業,也有些是因為失業被迫踏上創業之路。許多創業者在剛開始時常會問:我只有小生意,是否需要成立公司?(或是否需要申請商業登記?)
根據《香港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,所有在香港經營的業務均需辦理商業登記(小額業務除外:服務業每月平均營業額不超過一萬元,其他業務不超過三萬元)。這包括了許多行業,如教琴、補習、網上買賣、外判工作和顧問等。如果沒有辦理商業登記,實際上是違法的。
另外,也有朋友會問:是否需要成立公司?簡單來說,香港有兩種類型的公司:一種是「有限公司」,另一種是「無限公司」。有限公司是根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登記成立的獨立法人個體,股東的法律責任是有限的。有限公司以公司的名義獨立報稅,每年需要進行獨立審計,營運成本相對較高。而所謂的「無限公司」,其實並不存在,只是習慣上稱個人經營業務,申請商業登記證後算作「無限公司」。這類公司由東主個人負責,責任是無限的,報稅與東主個人報稅一起申報,無需審計,營運成本相對較低。
簡單總結一下:在香港經營任何業務(小額業務除外),都需要辦理商業登記。創業者可以選擇以個人名義申請「無限公司」商業登記證,或者成立有限公司並申請商業登記證。這兩種形式在法律責任、稅務責任和風險管理等方面有很大差異。創業者應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方式辦理商業登記。
今次同大家討論到呢度,下次再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