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4/09/2026
LHDN 在刚更新了最新的 E-Invoice FAQ 😎
1. 营业额低于 RM3 million,就一定不用做吗?
不一定。
除了年度营业额或收入必须低于 RM3 million,还必须符合独立企业的豁免条件。
以下情况即使本身营业额低于 RM3 million,也可能不能享有豁免:
* 有公司股东,而该公司股东的营业额达到 RM3 million;
* 是某家营业额达到 RM3 million 的控股公司的子公司;
* 有营业额达到 RM3 million 的关联公司或 Joint Venture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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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原本应该在2026年开始,但一直没有开 e‑Invoice,会被罚吗?
如果企业:
* 年度营业额一直低于 RM3 million;以及
* 符合 Section 1.6.10 的豁免条件,
那么现在属于豁免对象,不需要补开之前遗漏的 e‑Invoice,也不会因为之前没有执行而受到 e‑Invoice 合规行动或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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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已经开始开 e‑Invoice,还可以停止吗?
可以。
如果企业现在符合 RM3 million 以下的豁免条件,即使之前已经开始使用 MyInvois 或会计系统开 e‑Invoice,也可以立即停止。
而且:
* 不需要另外向 LHDN 提交申请;
* 不需要取得 LHDN 批准;
* 也可以选择继续自愿开 e‑Invoice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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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已经开始执行,但发现之前漏开了一些,需要参加 SVDP 吗?
如果公司目前符合 RM3 million 以下的豁免条件:
* 不需要因为之前漏开的 e‑Invoice 参加 Special 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me(SVDP);
* 可以立即停止开 e‑Invoice;
* 或者选择继续自愿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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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以后营业额达到 RM3 million,什么时候开始?
这里要注意,不是达到 RM3 million 的当下就马上开始。
如果企业在 YA2026 或之后首次达到或超过 RM3 million,一般上须从达到门槛的 YA 之后“第二年”的1月1日开始执行。
例如:
* YA2026 达到 RM3 million;
* 强制执行日期:2028年1月1日。
* YA2027 达到 RM3 million;
* 强制执行日期:2029年1月1日。
但如果企业在 YA2023、YA2024 或 YA2025 已经达到或超过 RM3 million,则须从2026年7月1日开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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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RM3 million 是“超过”还是“达到”?
豁免条件是低于 RM3 million。
换句话说:
* RM2,999,999:可能符合豁免;
* RM3,000,000:已经达到门槛,不属于 RM3 million 以下豁免;
* 超过 RM3,000,000:需要根据规定日期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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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Sole proprietor 有几门生意,营业额怎样计算?
同一个人名下的所有独资生意,需要合并计算。
例如:
* A Enterprise:RM750,000
* B Enterprise:RM820,000
* C Enterprise:RM1,540,000
* 合计:RM3,110,000
虽然每一门生意单独都低于 RM3 million,但合计已经超过门槛,因此不能分别享有豁免。
https://www.hasil.gov.my/wp-content/uploads/lhdnm-e-invoice-general-faqs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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